彭水县润溪多凉水村等(2)个村市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(第二次)招标公告
1.招标条件
本招标项目 彭水县润溪乡凉水村等(2)个村市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(第二次)已由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以 渝规资〔20**〕518号文批准建设,项目业主为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国土整治和生态修复中心,
建设资金来自 市级财政资金,项目出资比例为100%,招标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国土整治和生态修复中心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。
2.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2.1建设地点:润溪乡凉水村一社、二社、三社,莲花寺村四社、五社、六社
2.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: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整理35******公顷、旱改水12*****公顷、恢复地类10*****公顷,包括土地平整工程、灌溉与排水工程、田间道路工程、其他工程等。
2.3本次招标项目工程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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